总部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53号天河大厦主写字楼20层
工厂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年丰大道中路5号
公司传真:020-82327290
公司邮箱:1256839570@qq.com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3)》(粤环[2011]99号)的要求,相关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抓好城镇出入口、以及主干道、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以内的村镇整治建设。小城镇要加强污水治理,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实施“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以县域为单位,实现每年整治10%的自然村的目标,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要求相关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以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加快推进各地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具有饮用功能重点水库区、重要沿江与河流上游地区、重点流域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城乡结合部的乡镇要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输送管网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离城市较远的乡镇以及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可采取分散式的人工湿地等实用、经济、易管理的工艺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实施雨污分流。珠江三角洲地区争取在2012年底前镇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他地区要大力推进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敏感区周边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日常运行经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根据曲江区大塘镇的实际情况,处理的污水为乡镇的生活污水,因此,设计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如表1-3-1所示。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为Ⅱ类水质,属特殊控制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的规定,特殊控制区内不得新设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执行一级排放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该项目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可以直接减少每年进入浈江的污染物,属于削减污染物总量项目,对于保护浈江水体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污水排放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