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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全力开展打击非法排污“百日行动”
    时间:2019-07-05


    根据深圳市“利剑三号”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龙华区全力开展打击非法排污“百日行动”。观澜街道一企业利用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与执法人员玩“障眼法”,被环保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7月3日上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观澜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时发现,观澜某工业园区存在异常,一厂房三楼外墙多出三根直通一楼的PVC管。执法人员带着疑问直奔三楼,发现三楼是一家从事电容屏生产加工的企业,已办理环保批文,批文要求其工业废水经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车间设置了一条自动清洗线,地面连接了三根PVC管穿入墙内,但无法判断去向。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在该栋厂房外墙发现PVC管附近的下水道有碱性废水。为查清废水来源,执法人员果断进行破管,发现管内正在排放废水,但现场企业负责人拒不承认该废水是他们公司所排。

     

    为确认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场做起了排水试验,验证该废水正是来自三楼车间的PVC管,最终流向园区的雨水井。在证据面前,企业只能承认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事实。执法人员已当场查封该公司的自动清洗生产线,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拍照、录像取证。

     

    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直接排放污染物。面对此类情况,根据该法六十七条第二项,将处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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