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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监管模式 高效促进环境治理【绿日环保】
    时间:2021-03-03

    创新监管模式 高效促进环境治理【绿日环保】

     

      治污攻坚战打响以来,广州市荔湾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污染防治措施、创新监管模式等方法,高效推进环境治理工作,2020年,荔湾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达标天数比例为89.3%,同比增加9.6个百分点,改善程度全市第二,六项空气因子历史上首次全面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东朗断面水质比上一年提升了一个类别,达到Ⅲ类标准,实现了2014年“南粤水更清”省制定的考核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成绩斐然

     

      记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了解到,2020年,荔湾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 为89.3%,同比增加9.6个百分点,改善程度全市排名第2PM2.5PM10、臭氧等6项监测因子首次全面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PM2.5年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创历史新低,二氧化氮是自2012年国家将标准从80微克/立方米收严至40微克/立方米以来首次达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交出了亮丽答卷。

     

      成绩的背后体现了荔湾区长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扎实工作成效。该区根据不同时间段大气污染特点,制定实施冬春季攻坚、夏秋季VOCs治理、蓝天保卫战百日冲刺、大气污染防治硬任务等行动方案,提升减排治污效果,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推动蓝天保卫战取得扎实成效。

     

      在“治企”方面,荔湾区依托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支撑,排查摸清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清单,及时动态更新;全面完成省市下达VOCs企业整治任务,包括有7家“一企一策”企业整治、81家汽修及家具企业VOCs深度治理、3家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工业锅炉监管,2台生物质锅炉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且联网稳定;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常态化管理,2020年以来共检查加油站98家次,开展监督性监测21家次,积极落实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协调加油站夜间卸油,引导错峰加油。

     

      在“控车”方面,荔湾区开展柴油车用车大户停放地、道路抽检,2020年柴油车道路及停放地抽检1159台,其中责令限期整改103台;遥测机动车5380台,其中柴油车400台,责令限期整改81台。组织柴油货车用车大户(保有量为20辆以上)入户摸查,并将80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清单。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监管,对冒黑烟机械进行处理,同时开展施工机械油品抽检专项行动。

     

      在“抑尘”方面,加强住建、城管执法、生态环境以及属地街道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落实洒水降尘;组织对重点路段实施喷雾降尘,应用扬尘监管APP现场监控并实时反馈检查情况,及时整改。

     

    大幅改善水环境质量

     

      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监测数据可以看出,东朗断面水质类别2020年提升到III类,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2018年至2020年,主要水质指标氨氮、总磷浓度从2.08mg/L0.31mg/L降低到0.54mg/L0.14mg/L,分别下降57.1%54.9%,溶解氧浓度从2.7mg/L提升到5.06mg/L,上升87.2%,均有大幅改善。

     

      为使区内碧水长流,荔湾区生态环境部门围绕东朗断面水质达标、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大对河涌周边污染源的管控力度,通过定期排查、靶向清源,不断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开展工业污染源防治,2018年至2020年,荔湾区开展了“散乱污”场所清理整顿、村级工业园排查整治、餐饮企业违法排污、城中村环境污染整治、全区污染源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广佛跨界河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等涉水专项执法行动,查封关闭多家印花、洗涤、石材加工等重污染小作坊、小工场。

     

      二是开展环保约谈,荔湾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街道河长办和纪委,先后约谈五眼桥、南漖、龙溪、海北、增滘等经济联社,督促村经济联社班子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把严准入标准,严格做好工业园区、花卉市场等场所的污染源问题防治工作。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和跨界合作。荔湾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水务、公安、城管、科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合力打击违法排污;主动对接佛山市南海区,多次召开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共同制定两地联合工程整治、执法巡查和同步监测工作方案,发挥地域联动作用,推动下上游同步治理。

     

      四是建成了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为实时监控东朗断面水质提供技术支撑。

     

    创新思路,有效提升环境监督能力

     

      经过长期探索,荔湾区环境监督工作形成了特有的“街道+”经验,高效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早在201611月,区委、区政府就联合下发了《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环境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文件形式将“街道+”模式固定下来。所谓“街道+”模式,就是强调环境监督重心下移,即由属地街道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实用、高效地组合部门执法力量,有效提升环境监督能力。在当时,荔湾区是全市唯一出台此类文件的行政区。

     

      有效的组合执法模式,让环境问题得到迅速解决,例如在环境信访案件办理上,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执法组合模式。餐饮业油烟污染案件,由“街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组合;工业企业污染案件,由“街道+生态环境部门”组合;垃圾站臭气扰民、广场舞噪声扰民等民生类案件,由“街道+城管、公安部门”组合;无证无照小作坊污染案件,由“街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组合;河涌污染、河道保洁案件,由“街道+水务、城管部门”组合,等等。“街道+”模式,充分利用属地街道的日常巡查优势,避免部门之间效率低下的协调环节,针对环境监督问题,直接在街道平台上集成执法力量,精准施策,及时高效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中央、省环保督察期间,在运用“街道+”模式进行监管时,荔湾区有一整套严密和具体的步骤,而且实操性非常强:首先,有关部门在接到转办件或12345热线工单后,立即转交属地街道;街道根据平时巡查掌握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部门到现场进行联合调处,提出短期、中期、长期整治计划;接着,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违法行为和整治目标,责令企业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最后,街道跟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至部门和群众,定期评估整改目标,确保群众满意度。

     

      实践证明,通过这样的模式办理环境信访案件,群众对政府的调处力度和整治效果的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特别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期间,荔湾区运用“街道+”模式圆满完成了各项转办件的整治任务,而且成为全市在此项工作中最节省人财物资源的行政区。

     

      目前,这种“街道+”模式在荔湾区上升为“你呼我应、三级联动”制度,围绕综合管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应急处置四个方面明确了“你呼我应、三级联动”工作职责,对特定事项明确主责单位,属地街道对这些情况可以“吹哨”,职能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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